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中信证券信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变更为华夏信远一年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告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资管”)已就旗下中信证
券信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并变更注册为华夏信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召开
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表决通过了前述议案,持有
人大会决议自同日起生效。根据业务实际交接情况与安排,自本公告发布日起即
正式变更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
中信证券信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变更为华夏信远一年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产品变更信息
(一)产品基本信息
变更后基
变更前产品信息 变更后产品信息
金经理
中信证券信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
华夏信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产管理计划(管理计划简称“中信证
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信远一年持 常亚桥
券信远一年”,管理计划主代码
有混合”,基金主代码“024697”)
“900027”)
(二)《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修改要点
金”
。
的集合计划份额的赎回费取消;将原 C 类计划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由“0.8%”
调整至“0.6%”。
明确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并增加相应的投资限制,补充“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的估值处理标准》等相关规定相应调整估值方法,并补充新增投资品种的估值方
法。
最后,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对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一并进行了修
订。
《中信证券信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具体修
订已在中信证券资管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发布的《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
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信证券信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计划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及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发布的《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大集合产品延长存续期限并修改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的
公告》中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华夏信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
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询该基金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二、变更注册后的基金合同生效安排
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变更为华夏信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
更注册后的《华夏信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中
信证券信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失效。自基金合
同生效之日(即 2025 年 7 月 11 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华夏信远一
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产
品资料概要已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本
公 司 网 站 ( www.ChinaAMC.com )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未赎回、未转出的持有人,其持有的份额将默认结转为华夏信远一年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该等投资者在华夏信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前持有的原中信证券信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期起始日为原登记机构确认投资者持有该份额之日,即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原中信证券信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
的期限连续计算。对于设置最短持有期的份额类别,红利再投资所形成的基金份
额最短持有期限同享受该红利的对应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在最短持有期限内,
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在最短持有期限到期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含),基
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安排,敬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
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
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
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
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
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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